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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》正式印发

通讯员:admin    阅读:4231  转自: 小精灵儿童网   发布时间:2012/11/22

  入秋后,天气干燥,脱皮、过敏等肌肤问题频现,许多家长也在积极为孩子的幼嫩肌肤寻找“保护膜”。但是市场上品类繁多的护肤霜、润唇膏却让不少家长眼花缭乱。近日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印发《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提高了儿童化妆品生产的“安全门槛”,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是,儿童护肤品中不宜含有美白、祛痘、脱毛、止汗、除臭、育发等功效成分。

  《指南》规定不宜含美白祛痘等功效成分

  近日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《儿童(含婴幼儿)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》,对12岁以下儿童所用化妆品的配方提出了特殊要求。《指南》将于明年2月起实施。

  新规出台将促进儿童化妆品制造的规范

  近年来,日化产品“含毒门”频现,有关制定婴幼儿及儿童日化产品专门标准的呼声越来越高。业内人士表示,《指南》正式发布实施后,将对儿童化妆品的配方、有害物质控制等方面设立更高的技术门槛。

  据了解,目前由于相关条规的缺乏,婴幼儿化妆品的技术、配方都主要还是沿用成人化妆品的技术、配方等,多数厂家都不是专注于婴幼儿日化品的生产,而是生产成人日化产品,兼带婴幼儿产品。

  新《指南》明确规定,儿童化妆品中应该不含有美白、除臭等功效。对于这一条要求,广西某医院皮肤科的医生解释,一般美白除斑的化妆品都会含有一定的重金属,比如汞、铅、锌等,幼儿的皮肤娇弱,这些重金属会造成各种皮肤干燥、过敏。如果长期使用这种化妆品,重金属被人体吸收,到了脏器中,还会对幼儿的神经带来损伤。 事实上,在新《指南》出台之前,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日化用品的检测标准。有业内人士指出,《指南》的发布将促进儿童化妆品生产制造的规范,但由于《指南》中“应少用或者不用香精、着色剂、防腐剂等原料”等表述,并未对添加物质的具体含量给出明确的限量要求,此外,“不鼓励”、“应选用”等说法比较模糊,可能在执行中遇到一些困难,需要增加对《指南》的一些细则。

  《指南》规定,所有明示适用于儿童的化妆品,均应按照要求申报;未明示适用于儿童的化妆品,其产品包装不得以图案或其他形式显示或暗示为儿童用化妆品。儿童化妆品配方所用原料的品种须最大限度地减少;选择香精、着色剂、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时,应坚持有效基础上的少用、不用原则;在儿童化妆品的配方中,不宜含有美白、祛痘、脱毛、止汗、除臭、育发等功效成分;对于儿童使用的产品,应在外包装上标注“适用于儿童,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”等警示用语。此外,儿童化妆品要选用有一定安全使用历史的化妆品原料,不鼓励使用基因技术、纳米技术等制备的原料等。

  据了解,目前,我国使用的化妆品规范性文件是2007年卫生部印发的《化妆品卫生规范》,没有强制要求企业对其产品进行毒理试验等安全性评价,主要依靠企业自律自觉按照法规规范去做,企业是第一直接责任人。因此,有专家认为,《指南》的发布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空白,促进了儿童化妆品生产制造的规范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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